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685号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8-20

尊敬的曹永青等代表:

  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685号“关于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改革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各位代表对盐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盐田区为该建议的分办单位之一,结合工作职能,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区、街道、社区三级监管机构职能职责,并从“三资”处置、财务管理、公章使用、合同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逐步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全方位监管服务体系。

  二是完善股权设置。通过指导公司修订章程,进一步完善股权设置。明确合作股继承、转让、赠与、回收程序,推动股权依法有序流转,打破“生不增、死不减”困局;推动集体股逐步减持,解决新生代村民股权持有问题;采取募集新股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或给予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募集股份等,破解股份合作公司封闭状态。

  三是规范公司运作。明确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等各类治理结构的权责边界,使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综合提升公司的决策力、执行力和监督力。

  二、实行人才强企战略

  一直以来,受户籍、地域等因素限制,股份合作公司对外来人才接受度较低,加上绩效奖励机制未全面建立,也难以引进和留住人才,盐田区对股份合作公司的人才储备问题十分重视,在引进人才政策和建立激励机制上不断探索。一是坚持市场化、契约化导向,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引入外部管理、财务等专业人才,逐步建立起与现代化企业运营管理相匹配的人才队伍,现有一家股份合作公司下属公司先行聘请职业经理人参与经营管理,革新企业管理思想和观念,做出了良好示范。二是部分股份合作公司率先试行薪酬体系改革,建立起与岗位职责相对应的基本薪酬水平,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绩效奖励机制,通过薪酬体系的完善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三、推进国有、集体企业合作发展

  为切实落实市领导有关加快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示批示精神,迅速搭建合作平台,引导辖区股份合作公司与市属国企对接,拓展合作渠道,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共同发展模式。2021年上半年,已有两家公司与市高新投集团、万和证券在金融领域试点合作成功,共投入5000万元认购民营上市公司债券,为市属国企与集体企业合作创造良好的示范效应。      

  再次感谢您对盐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盐田区将继续与市属国企保持密切联系,不断挖掘合作潜能,在更多领域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